產學合作
一、申請實習
- 具備學校推薦文件。
- 提送申請計畫書資料:
包含個人照片、簡介、實習規劃(實習主題與預期目標等),依實習單位需求提出個人文稿、聲音或影像作品。 - 實習期滿,通過者發給結業證書。如有成果發表或成績特優者,指導老師得加註事蹟於其證書中,以加深認同感。
- 相關實習申請文件,請以紙本(或簽名後掃瞄之電子檔)寄送至台北市大安區光復南路116巷7號,人力資源室曾小姐收;或email至:iristseng@cts.com.tw。
二、遴選方式
- 書面資料審查:
由各實習單位主管針對書面資料初試審查,通過初試後擇期通知參加口試。 - 口試:
由各實習單位主管針對實習職務進行專長口試,成績合於標準者,電話通知錄取及報到相關事項。
